乡村振兴作为国家战略,其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以往人们主要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角度来解读乡村振兴的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指出:“我们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创造了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创造了人类文明新形态。”“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为我们理解和诠释乡村振兴打开了新视野。
乡村振兴的基本特征:超大规模社会的共同富裕。中国现代化的成功既体现了世界各国现代化的共性,也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其中最为显著的特点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式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维度是,在一个超大规模社会实现共同富裕。这无疑是一个世界级难题。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实现了“国富”和“先富”。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致力于实现“共富”。从精准扶贫到乡村振兴,都在努力缩小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和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前者基本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后者正在逐步缓解相对贫困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讲,乡村振兴正在完成一个前无古人的伟大创举,即实现一个超大规模社会的共同富裕。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而要实现共同富裕,乡村振兴是必经之路。
乡村振兴的核心因素:城乡融合与要素流动。乡村振兴是以人为中心的,这里的人既包括村民也包括专业人才。要优先保障村民的利益,通过土地入股分红、租金、工资等多元化收入使村民富起来,不断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实现共同富裕;要吸纳乡村振兴所需要的专业人才,通过人力资本的集聚带动农村的产业聚集与产业升级。资本下乡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推动力。城乡融合发展就是要打破人为设置的城乡边界,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土地是乡村的核心资源,要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使土地制度适应新发展格局下城乡融合发展需求。农村土地制度与户籍制度紧密联动,应注重相关制度配套衔接,助力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更好定居城市。
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县城正成为中国城市化的一个重要引擎。县城是农民工进城置业的主要目的地,但县城恰恰也是我国城市公共服务体系中较为薄弱的环节。因此,在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进程中,中西部地区要以县城为突破口,东部发达地区要以镇为突破口,让县城、镇的公共服务体系更好地辐射农村;应充分运用市场机制盘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深入推进建设用地改革,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为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提供土地要素保障。
乡村振兴的多方联动:顶层设计、地方创新与农民主体性。乡村振兴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顶层设计与地方创新相结合。从顶层设计看,首先要促进城乡之间的要素流动,逐步实现人口、技术、资本、信息等要素的双向无障碍流动,要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通过市场机制,引导生产要素流向乡村和农业,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切实提高农民的收入;通过再分配机制,进一步完善税收制度,合理调节收入分配格局,增加公共服务支出比重,逐步将户籍与社会保障脱钩,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尤其是加大农村地区的人力资本投资;通过公益机制,鼓励企业和个人进行慈善捐赠,缩小各阶层收入差距。从地方创新看,乡村振兴需要因地制宜,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和农民的积极性。规模和异质性决定了我国的乡村振兴不可能有一个统一模式,需要处理好“一”和“多”的关系。所谓“一”就是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和顶层设计;所谓“多”就是充分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和村庄发展模式的多样性。
(原文刊载于《人民论坛》2022年3月上,原题《城乡融合、要素流动与乡村振兴》,作者为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副院长、教授)
赵晨光/摘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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