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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出台多项抗灾救灾措施稳定农牧业生产

发布日期:2021-11-15  来源:内蒙古学习平台  作者:韩雪茹  浏览次数: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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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获悉,为确保农牧业生产稳定,内蒙古自治区农牧部门出台多项措施积极应对寒潮、雪灾等冬季气象灾害。据了解,11月3日,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的预报,结合农业农村部通知要求,印发了《关于防范大范围降温雨雪天气的紧急通知》和《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切实抓好秋冬蔬菜稳产保供的通知》,要求各地提前部署防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获悉,为确保农牧业生产稳定,内蒙古自治区农牧部门出台多项措施积极应对寒潮、雪灾等冬季气象灾害。

据了解,11月3日,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的预报,结合农业农村部通知要求,印发了《关于防范大范围降温雨雪天气的紧急通知》和《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切实抓好秋冬蔬菜稳产保供的通知》,要求各地提前部署防范。入冬前,各级农牧部门有组织、有计划地引导牧民、草业合作社、专业户做好抗灾饲草的储备工作,内蒙古自治区打储青干草100亿公斤以上。

在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启动重大气象灾害寒潮Ⅲ级应急响应后,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立即启动雪情日报制度,部署有关处室局密切监视天气、雪情发展变化,强化应急值守,加强与气象、应急管理部门会商研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此外,还通过微信、短信等多个渠道把预警信息及时发送给广大农牧民群众。

灾情发生后,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第一时间安排部署受灾盟市农牧部门协助农牧户及时清除畜禽棚圈积雪,防止设施倒塌,对于已受损的设施及时恢复抢修;做好牲畜棚圈维护、畜舍防寒保暖、家畜日粮搭配、仔畜保育、动物疫病防控等工作;在保护基础母畜、后备母畜和种公畜的基础上,鼓励各地千方百计多出栏、早出栏、快出栏,做到应出尽出,降低养殖成本,规避市场风险,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

下一步,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将继续加强与气象部门的沟通,提高监测预警能力,及时发布气象和市场信息,指导农牧民生产。对已冻伤但能食用的蔬菜,加快采收上市减少损失;对冻伤不能食用的蔬菜,指导种植户及时清园让茬、补栽补种,恢复蔬菜生产;加强畜牧业生产调度,及时了解受灾地区中小户饲草料短缺情况,抓好饲草料调剂调运工作,确保不出现饲草料短缺情况;切实做好发电设施、饲草料、兽药及燃料等相关物资储备,避免因停电、道路封闭和饲料、兽药短缺带来的畜禽冻死、饿死及病死现象。

责任编辑:杨涵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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