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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12时起,海南将进入伏季休渔期 为期3个半月

发布日期:2025-04-30  来源:海南日报 新海南  作者:陈彬  浏览次数: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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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记者4月27日从海南省农业农村厅获悉,海南将从2025年5月1日12时起至8月16日12时实施海洋伏季休渔,共3个半月。休渔海域为北纬26度30分至北纬12度的南海海域(含北部湾)。休渔对象为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在册渔船、海洋纳管渔船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海南将严格执行船籍港停泊休渔管理规定。伏季休渔期间,所有休渔渔船原则上应回船籍港所在地

记者4月27日从海南省农业农村厅获悉,海南将从2025年5月1日12时起至8月16日12时实施海洋伏季休渔,共3个半月。

休渔海域为北纬26度30分至北纬12度的南海海域(含北部湾)。休渔对象为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在册渔船、海洋纳管渔船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

海南将严格执行船籍港停泊休渔管理规定。伏季休渔期间,所有休渔渔船原则上应回船籍港所在地渔港(锚地)停泊,禁止离港。自愿实行休渔的钓具渔船,应提前向船籍港所在地农业农村部门申请。未参与自愿休渔的,应严格执行渔船进出港报告制度,严禁违反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场所、时限和渔具数量的规定进行捕捞作业。

在休渔期间,休渔渔船的渔具应捆扎、封存于船舱等固定位置或搬离渔船进库存放;需修理的渔具,应在修理完毕后立即封存或进库存放;具备条件的地区,渔具应与渔船分离存放。严格执行作业变更审批管理规定。在休渔期间,禁止将其他作业类型变更为钓具;作业类型核定为“刺网、钓具”“掩罩、钓具”等的兼业渔船,休渔期间不得携带除钓具以外的其他网具出海作业。

除维持日常生活需要外,休渔渔船在伏休期间不得擅自加水、加冰、加油。渔业辅助船必须同步休渔,伏休期间禁止为休渔渔船提供收购、运输、补给等后勤服务。休渔渔船进港停泊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来源:海南日报

责任编辑:蒙丽君 林芳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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