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强国”北京1月6日电 6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高质量审判服务保障科技创新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从总体要求、依法加强科技创新成果保护、创新主体保护、创新行为保护、科技创新法治化国际化市场环境建设和司法保护体制机制建设等六个方面提出了25条共计98项切实可行的政策举措,全面覆盖刑事、民事、行政三大审判领域,从司法政策、裁判规则、体制机制、队伍建设等多个维度提出明确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介绍,《意见》第一部分明确了以高质量审判工作服务保障科技创新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第二部分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要求,共涉及6条28项具体举措。第三部分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激发全社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要求,共涉及5条19项具体举措。第四部分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加强产权执法司法保护”要求,共涉及3条17项具体举措。第五部分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共涉及5条22项具体举措。第六部分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健全公正司法体制机制”要求,共涉及3条12项具体举措。
陶凯元表示,为配合《意见》的贯彻实施,最高人民法院选取了8件科技创新领域典型案例一并发布。这些典型案例涉及生物医药、中医药、芯片、算法、数据、锂电池、新能源、互联网等多个科技创新领域,包括发明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等与科技创新密切相关的知识产权案件类型,从依法确定技术成果权益归属,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利益,明确侵害科技成果权益的赔偿标准,严厉打击离职泄密行为,探索判令停止侵权的新方式等不同角度,彰显了人民法院依法严格公正保护科技创新的坚定决心和严厉打击阻碍科技创新行为的鲜明态度。(“学习强国”记者张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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