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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保障校园“舌尖上的安全”

发布日期:2023-02-22  来源:健康报  作者:吴倩  浏览次数: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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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安部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严控加工制作过程,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鼓励学校配备营养指导员为学生提供均衡营养膳食,保障校园“舌尖上的安全”。《通知》明确,要督促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食堂按照要求,严格执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安部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严控加工制作过程,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鼓励学校配备营养指导员为学生提供均衡营养膳食,保障校园“舌尖上的安全”。

《通知》明确,要督促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食堂按照要求,严格执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留样等制度,强化食品采购、贮存、加工、配送和餐饮具清洗消毒等各环节管理,严控食品安全风险;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依规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行学校周边不得设置售烟、售酒网点及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售酒的规定,严肃查处学校及周边、网络平台等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监督中小学校、幼儿园原则上不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确需设置的,不宜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

《通知》指出,要督促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食堂建立并实施反食品浪费管理制度,将防止食品浪费理念纳入供餐食谱设计,按照用餐人数和营养均衡的原则配置菜品、主食,加强食品在采购、储存、加工、发放等环节的减损管理;鼓励、指导有条件的学校配备营养指导员,发挥专业人员作用,根据学生年龄和生长发育特点,提供均衡营养膳食,倡导学生餐食减油、减盐、减糖,鼓励学校创建营养健康食堂,公布学生餐带量食谱和营养成分。

《通知》提出,要指导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食堂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督促学校和幼儿园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和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持续推进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提质扩面,提升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记者吴倩)

责任编辑:何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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