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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秋时节,应如何食蟹

发布日期:2022-09-21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作者:吴玉坤 郑文华  浏览次数: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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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金风送爽,菊桂飘香,眼下正是螃蟹膏香肉嫩之时。在享受美味时,切莫恣情纵饱,需科学食蟹,免致伤身。蟹属阴寒,不宜过食螃蟹具补骨髓、利肢节、续绝伤、养筋活血之功,有滋补作用。不容忽视的是,其性寒凉,只可补阴滋液,极易伤中败阳。《本草求真》载“螃蟹一物,最属阴寒”。平素喜热畏寒、肚腹易痛,大便溏薄,体质阳虚者不宜食用。即使阳气壮实之人,亦不

金风送爽,菊桂飘香,眼下正是螃蟹膏香肉嫩之时。在享受美味时,切莫恣情纵饱,需科学食蟹,免致伤身。

蟹属阴寒,不宜过食

螃蟹具补骨髓、利肢节、续绝伤、养筋活血之功,有滋补作用。不容忽视的是,其性寒凉,只可补阴滋液,极易伤中败阳。《本草求真》载“螃蟹一物,最属阴寒”。平素喜热畏寒、肚腹易痛,大便溏薄,体质阳虚者不宜食用。即使阳气壮实之人,亦不宜贪恋美味,过食令人伤脾吐泻。李时珍云:“饕嗜者乃顿食十许枚,兼以荤膻杂进……腹痛吐利,亦所必致。”

建议一般一餐食一到两枚,一周食蟹三次以内为宜。为中和螃蟹寒性,食用时可配伍调味品。如生姜可暖胃散寒、解鱼蟹毒,食蟹时可蘸生姜汁;或在蒸煮时切姜丝并配少许紫苏叶,不仅味添鲜美,又可理气宽中,避免阴寒碍胃,腹满䐜胀之弊。

蟹散血动风,孕妇小儿慎食

中医认为,螃蟹善散,主活血通经,破结消瘀。尤其蟹爪散血尤速,专主破血堕胎,催生下产。难产及胎死腹中,胞衣不下及产后恶露不净多用之,故孕妇禁食蟹爪。蟹爪为怀娠所禁,犯之易致胎动不安,先兆流产。

不仅蟹爪禁服,蟹肉孕妇亦当慎食。因为螃蟹性寒,易扼生生之气,于胎儿发育不利。此外,如果买到的螃蟹不新鲜,或者吃了没煮熟的螃蟹,可能会引起细菌、病毒感染,会对胎儿产生影响。为保万无一失,孕妇当慎食螃蟹。

此外,螃蟹善动不居,为名副其实的“发物”,食之易诱发风疾与过敏反应。小儿为纯阳之体,本易动风,例如小儿高热易致惊厥抽搐。故患有抽动障碍、多动症、癫痫病及易高热抽风的儿童均应慎食螃蟹。依此类推,帕金森、高血压患者亦应慎食。

遇茶柿致腹泻,同食需谨慎

《本草衍义》载:“柿同蟹食,令人腹痛作泻,二物俱寒也。”螃蟹属阴寒之物,柿子气亦寒,八九月乃熟,金秋结实,性主收涩,可敛肺止咳、涩肠止泻。与蟹同食,则将阴寒之气涩于体内,两阴相合,其寒愈甚,阳气受伤,导致腹痛泄利之疾生。长此以往,寒气聚集不得散,易引发诸多疾患。

现代科学研究显示,柿子与茶中均富含鞣酸,鞣酸可使蟹肉中蛋白质凝固,凝固的蛋白质沉积于肠道,不易排泄,经长期发酵,腐败变质产生毒素,从而导致吐利交作。所以,食蟹的同时不宜饮茶或食用柿子,以避免腹痛泄利之苦。

生蟹禁食,隔夜亦忌

生蟹中含大量致病菌与寄生虫,食之易引发虫毒感染导致胸痛咳血。死蟹及隔夜蟹亦禁食,因死蟹及隔夜蟹中产生的物质可能诱发过敏反应。且随着螃蟹死亡时间延长,有害物质增多,食之极易中毒。

螃蟹下锅前要洗干净并彻底煮熟,在100℃的高温下持续蒸煮20~30分钟。

此外,如果不慎被螃蟹夹伤,要立即用水冲洗伤口,并用碘伏消毒,如果伤口红肿不消、流血不止,应及时去医院处理。

科学食蟹,才能充分享受美味,莫因过食、误食而损害健康。

(本文作者为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吴玉坤、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六〇医院郑文华)

责任编辑:任全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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